163贵州考试信息网(2022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4-02-01 00:28:51

2022年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为保证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各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 考试 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本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345

第五条 学院地址: 山东 省泰安市岱岳区天平大街25号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 校招 生章程和分专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招生 就业 指导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2022年普通专科夏季 高考 面向山东省、 河南 省、 山西 省、 云南 省、 甘肃 省、 贵州 省、 宁夏 回族自治区七个省(区)招生;春季高考面向山东省招生。各省招生计划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以2022年各省招考院公布为准,经过各省招考院审核通过的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官方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具体专业与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在各省(区)市的录取工作在国家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符合录取条件的,学院按规定依次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一)学院按照各省的 志愿 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 平行志愿 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 填报志愿 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二)专业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高考成绩,按照各专业计划数,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高考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再进行专业调剂。

(三)在确定录取资格时,学院认可生源所在省份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政策。

第十八条? 录取查询及 新生 入学:

(一)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录取结束后,考生可通过各省(自治区)高招办公布的查询途径、我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或我院招生就业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我院将根据各省(自治区)高招办下发的新生录取名册寄发录取通知 书 ,“新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新生报到须知”以特快专递形式寄送。

(二)新生入学:新生持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高考准 考证 、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 证书 颁发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对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和冒名顶替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泰山护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进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专升本事宜依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泰山护理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泰山护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学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天平大街25号

邮编:271000

咨询电话:0538-8082828 8082808

传真:0538-8082140

学院网址:www.tshlzyxy.com

邮箱:tshlxyzsb@163.com

#高考# 导语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制三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盖有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毕业证书。

 第三条学校招生国标代码:12425,各省的录取代码请见各省招生计划册,湖南省内招生代码:4367。

 第四条学校始终坚持“传承地质文化,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办学理念,秉承“德技共举、知行合一”的校训,根植自然资源行业,对接自然资源主业、土木工程产业,明确了“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服务湖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的建设发展思路,正着力推进自然资源专业集群、工程建设专业集群、现代服务专业集群等三大专业集群布局发展,努力构建“一龙头三重点四支撑五发展”的自然资源特色专业体系,奋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全省自然资源系统的“两基地一中心一智库”,全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具有自然资源鲜明特色的高水平高职学院。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编制招生计划,制定有关招生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根据我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后,呈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九条依据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校分专业、分省招生计划,经主管校长审定后,呈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十条按教育部(厅)下达的招生计划面向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7个省市区,各省(区)及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

 第十一条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见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21高考生源计划专辑》。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我校所有专业招生均安排在普通专科院校批次录取。严格执行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男女比例:不限定。

 第十四条身体健康要求:须达到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标准。

 第十五条对于投档进入我校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安排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将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六条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学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256号)文件精神,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和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可以免试入学至相关专业。

 第十七条学校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考生录取专业及调剂后的专业。

 第十八条学校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教育部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录取结果公布

 第十九条录取结果将通过湖南招生考试信息平台及本校招生网站公布。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具体学费标准将在学校招生网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第七章奖学与助学

 第二十一条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困难级别获得国家一、二、三等助学金;部分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可申请困难补助及参加勤工俭学,确保每一个诚信而勤奋的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八章毕业生待遇

 第二十二条毕业生颁发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编号、网上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采取我校推荐就业与学生自主择业相结合,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鼓励学生自主择业。

 第二十三条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全日制专升本考试,合格者进入相关本科院校进行全日制本科学习。学校还提供自考、成考等多条专升本通道。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湖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章****

 1.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北路水渡河100号

 2.邮政编码:410151

 3.学校网址: http://www.hngczy.cn/

 4.招生网址: http://hngczyzs.bibibi.net/recruit/index/index

 5.招生咨询电话:0731-84095317、84095378、84095386

 6.传真号码:0731-84094828

 7.招生咨询QQ群:424161850

 8.电子邮箱:hngczy_zsc@163.com

 9.纪检监督电话:0731-84095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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