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回应重复收费被罚481万 违规收费引关注

admin 阅读:117 2024-10-30 07:04:38 评论:0
近日,云南省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因扩大范围向门诊患者收取病房取暖费、空调降温费等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被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481万余元,引发网友关注。10月29日,昆医附二院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目前医院已将罚没款481万余元全部上缴。如果仍有被多收费的患者,可以在看到公告后到该院进行退费。对于此次被罚,全院上下深刻反省,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吸取经验教训,表示确实是医院的错误,目前正在积极整改,感谢相关部门、社会和媒体的监督。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根据《2024年云南省价格监督检查守护行动方案》工作安排,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4月24日至26日及6月3日至7日对昆医附二院2022年、2023年医疗服务价格行为进行了现场检查。提取了该医院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医疗服务收费及医院管理相关方面电子数据、部分门诊及住院患者费用清单及病案(电子数据)等资料,并制作了相关人员的调查询问笔录,根据检查情况于7月8日立案。按照《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病房取暖费和空调降温费应仅向住院患者收取,但医院却向门诊患者收取了这两项费用,合计金额达到448393.00元。此外,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昆医附二院还存在向部分科室住院患者重复收取病房取暖费、空调降温费等多项违法事实,范围包括新生儿病区、ICU、EICU、MICU、RICU等监护病房以及放射性核素治疗特殊病房。这些病房由于有着严格的温度和感控要求,使用空调装置进行温度控制并达到感控要求是开放使用的前提条件。因此,在已收取相关费用后,不应再另行收取病房取暖费和空调降温费。但昆医附二院违规收取了这些费用,合计金额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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