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过户大厅(沈阳办理二手车辆过户在哪)

2024-03-30 23:55:09

一、沈阳办理二手车辆过户地点在:

1、沈阳市于洪车管所

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116号

电话: (024)25833742

2、沈阳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东陵分所

地址:沈阳市东陵区东陵路25号(沈抚立交桥西100米)

电话:024-88458893 024-82826660 13390151199

二、需要和原车主去,需要的手续如下:

1、多功能检测厅领取《机动车查验记录表》、拓印车辆识别代码,制作机动车标准照片(不悬挂车牌的照片);

2、查验岗民警确认车辆;(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内部传递至登记审核岗)

3、办事大厅一楼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4、办事大厅一楼登记审核岗审核资料,出具受理凭证;

5、发牌处交回车辆号牌;

6、办事大厅二楼自助选拍车辆号牌;

7、办事大厅一楼收款处交款;

8、发牌处核发、安装号牌;

扩展资料

办理需要的材料有:

1、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代办:(个人)书面委托书单位:加盖公章);

2、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4、经查验岗民警查验后的《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5、海关监管的进口机动车,需提供海关出具的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办理的时间和费用:

1、时限:符合规定的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2、费用:

车辆号牌

汽车:反光100元不反光80元

挂车:反光50元不反光30元

摩托:反光70元不反光50元装费用

机动车辆证照

机动车行驶证:15元本

机动车临时行驶证:10元本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

参考资料:

沈阳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业务办理

二手车过户在哪里办理?

1、直接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工作人员会对车辆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2、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这些办完后,可以将车停到停车场,进入过户大厅办理手续;3、来到过户大厅后买卖双方领取并填写《XX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填好后,准备好资料就可以过户了。

异地二手车过户流程异地(原车主所在地)。

1、在确定购买车辆之后,去车辆所在地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并开具全国统一的二手车交易发票。

2、购买车辆之后,需要到车辆所在地的车管所去申请提档。在提档的时候还需要提供新车主的身份证明。提档的时候会收取提档费,地方不同价格不同。

注意:有的地方提档审批可能需要几天时间,这点还需打探清楚,及时安排,以免浪费时间。再者,在车辆档案袋上一般会标有落地期限,一般为两周或一个月,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一旦过期,则需要重心提档。

3.提档的同时记得办理临时车牌,方便开车回来(临时车牌有效期为7天)。

4、购买车辆交易完成之后,不要忘记还要车险过户。有的保险公司可以直接转,有的则不能,这种情况下,可以先退保,之后再买一个临时保险,等开车回来之后再重新买保险不迟。本地(新车主所在地)原车主不需要一同前往。

5、开车回来之后,先给车辆购买交强险、商业险。

6、携带相关资料(包括车辆档案)去当地车管所进行审查(包括车辆资质、盗抢查询等),审查通过之后即可办理上户。

7、审查通过之后,有的城市会要求车辆年检,直接上检测场上检测线即可。

8、年检通过,就去车管所验车、上牌、领取新的机动车行驶证。按照正常流程即可。异地购买二手车过户,总结下来就是,所购车辆要达到落户地的迁入标准,在从车辆户籍地提出档案到落户地落户上牌,即算完成一次落户。

法律依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一)《机动车登记证书》;(二)《机动车行驶证》;(三)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五)养路费缴付凭证;(六)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七)车辆保险单。

车过户要去哪里过户

二手车过户需要到当地最近的车管所、旧车交易市场办理过户。以下为过户手续的相关介绍:1、卖方:车主身份证、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本、购车原始发票(如果之前过过户就是过户票)。卖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2、买方:身份证外地人上当地牌照另需有效期内暂住证。买方是单位则需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公章。车辆原始购置发票原件或持上次过户发票。(2012年前需要2012后绝大部分城市不需要。)车辆行驶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大绿本)。外迁需要购置税小本(2001年以前是小红本2001年以后小绿本)。(2012年前需要2012后绝大部分城市不需要。除非自治区就不一定。)带齐以上所有手续到二手车过户大厅办理。双方:签订二手车买卖合同带齐以上所有手续到二手车过户大厅办理。

百万购车补贴

买二手车怎么过户

一、车过户要去哪里过户

1、车辆过户去车辆登记的车管所办理。车子办理过户需要双方当事人持身份证,带车辆一起同时过户,需要车辆违章事故处理完毕,车辆手续证件齐全。如果本人有急事不能亲自到场也是可以办理的,这时候需要找委托人代办。

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制作上传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属于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或者摩托车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应当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转入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二、车辆过户需要注意什么

1、产证要正当产证上的钢印号、发动机号、登记日期,这都是需要特别关注的要点。除了要核实之外,还要留意是否有涂改痕迹,出现涂改痕迹基本可以和交易陷阱划等号了;

2、车辆购置税一定要检查一下原车的税单,有些车原来没有交过购置税,在过户后这些未交税、免交税的车辆会被要求补齐购置税,这可是一笔为数不菲的支出,所以谁来补交的题目一定要确定;

3、养路费对于养路费这块内容基本没有空子可钻,只要留意看一下缴费凭证,上面清楚地记录了养路费的期限,就可避免纠纷的发生;

4、保险过户应及时办清二手车过户手续,以免索赔时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5、车辆本身抵押车辆、被监管车辆是被禁止交易的。车辆信息可通过车管所查询;

6、二手车私人过户需要留意的地方最重要的就是办理二手车过户手续。由于要自己往办难免会碰到一些由于办理时间过长,手续办理流程过于复杂的题目,建议您在往二手车过户大厅往办理二手车过户手续前,先将所需要的手续预备齐全;

7、在购买二手车时应该查看一下相关的政策法规,有些车辆是不答应买卖,不能过户的。在办理完二手车过户后,还需要往相应的征缴部分往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买二手车过户的流程如下:

1、来到过户大厅后,出示相关材料领取一张《XX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双方各自填写资料。填写后,拿上以上所有的资料就可以去办理“转移受理”;

2、直接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工作人员会对车辆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并缴纳费用,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这些办完后,可以将车停到停车场,进入过户大厅办理手续;

3、取号机取号之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另外,过户费各个交易市场略有不同;

4、车主把相关的档案带回要上户的车管所本地,如数上缴,并办理车辆的上牌手续即可。

下列车辆禁止经销、买卖、拍卖和经纪:

1、已报废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

2、在抵押期间或者未经海关批准交易的海关监管车辆;

3、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期间的车辆;

4、通过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的车辆;

5、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架号码与登记号码不相符,或者有凿改迹象的车辆;

6、走私、非法拼(组)装的车辆;

7、不具有第二十二条所列证明、凭证的车辆;

8、在本行政辖区以外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车辆;

9、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车辆。

法律依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二手车交易完成后,卖方应当及时向买方交付车辆、号牌及车辆法定证明、凭证。车辆法定证明、凭证主要包括: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五)养路费缴付凭证;

(六)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七)车辆保险单。

第二十二条

二手车交易完成后,现车辆所有人应当凭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第二十条

下列车辆禁止经销、买卖、拍卖和经纪:

(一)已报废或者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

(二)在抵押期间或者未经海关批准交易的海关监管车辆;

(三)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期间的车辆;

(四)通过盗窃、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手段获得的车辆;

(五)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车架号码与登记号码不相符,或者有凿改迹象的车辆;

(六)走私、非法拼(组)装的车辆;

(七)不具有第二十二条所列证明、凭证的车辆;

(八)在本行政辖区以外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车辆;

(九)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车辆。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发现车辆具有(四)、(五)、(六)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执法机关。

对交易违法车辆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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